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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永不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好事之徒,两三秒之后就有客人回过了神来。 咻! 一声清脆的口哨声响了起来,紧随着是一片掌声。 片刻的功夫整个餐厅里用餐的西装因从座位上站起了差不多一半,他们吹着此起彼伏的口哨,不停的鼓着掌,一下子高档餐厅似乎有了低俗小舞厅的氛围。 女经理的老脸已经快冻起来了! 简恒这边根本没有兴看她,冲着向自己鼓掌的人群抱了一下拳,潇洒的一转身离开了餐厅,颇有一点儿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与自然! 出了餐厅的门,简恒回头望了一眼自己腆着脸工作了两年多的地方,好一会儿才道:“不缺钱的人生就特么的任性啊!” 戴上了头盔骑上了车,简恒往家里去,骑了一百多米简恒一只脚踩到了地上,自言自语地说道:“我特么不赶时间啦,有必要骑这么快么?” 下意识的猛踩到了现在,简恒才想起来,现的自己已经不用像是以前那样忙了,于是立马慢慢的骑了起来,一边骑一边欣赏起了周边的风景。 到了纽约四五年,简恒第一次有用这样的视角观察这座城市。 说实话,自从踏上了美国土地的第一天,简恒就觉得有一双无形的手推着自己,让自己不停的向着前方狂奔,从一个国内小镇上的快乐少年,变成了美国一个几乎永不能停止转动的亚裔螺陀。 简恒知道自己在这里除了自己之外,谁也不能依靠,和谁也谈不上亲情,没有学历,没有知识,能靠的住的只有自己的双手,想要过上好日子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向前跑,要比别人跑的快,更要比别人跑的早,这样的简恒哪里有心思去欣赏什么沿途的风景,稍有不慎说不准连饭都吃不起了,悠闲对于简恒来说是最大的奢侈。 头一次用这样的心境去看纽约,这时简恒才觉察到了纽约的美,夜色中的纽约透着一种诱人的繁华,也透着一种金色的迷离,这是美元的味道,正是这种味道让世界上无数的人争相投入这座世俗的大熔炉,要不功成名就,要不粉身碎骨。这座城市在上演无数传奇的时候,把更多的人磨去了时光,或者碾的粉碎。 无数次无意间在习惯中提起了速度,又无数次放慢下来,简恒就这么走走停停,如同好奇宝宝一样边骑边看,当然了,什么黑人区,南美人聚集地简恒是不去的,空间再牛也要防飞舞的子弹啊,找死不是简恒的风格,君子不立危墙之下! 一直溜了四个多小时,简恒这才转头回自己的小窝,离着住处七八个街口的时候,路边墙上的小广告墙中的一则告示吸引住了简恒的目光。